湖南一級建造師考試方式方法介紹
發布者:網上發布
湖南一級建造師考試方式方法介紹
(一)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(客觀題)、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(客觀題)、建設工程項目管理(客觀題)、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(主、客觀題混合)4個科目, 具體科目及代碼對應表見附件1。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(10個專業)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,應注意如下事項:1.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(試卷封二)和作答須知(答題卡首頁);2.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;3.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。
(二)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,參加4個科目考試(級別為考全科)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。參加2個科目考試(級別為免二科)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,方可獲得資格證書。
根據部考試中心《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核查*等有關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05〕168號)的規定,客觀題*原則上不進行*核查。
(三)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為單獨列項考試,*當年有效,報考人員須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。具體科目及代碼對應表見附件2。
(四)報考人員應試時,必須攜帶本人《準考證》和有效《居民身份證》原件方可進入考場,并在監考老師處的《考場座次表》上“進場簽字”欄簽名。
(五)報考人員應試時,只準攜帶黑色墨水筆、橡皮、2B鉛筆、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。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,攜帶者必須關機,放在考場指定位置。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,一律按違紀處理。
(六)考場上備有草稿紙,供考生索取,考后回收。考試結束后,在監考老師處的《考場座次表》上“交卷簽字”欄簽名。